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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单位名称: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
  • 联系电话:0417-0417-
  • 法人代表:办公室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http://www.ykrd.gov.cn
  • 传  真:04177-0417-
  • 邮政编码:115000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营口市的国家权力机关。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的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检察长须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决定是否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