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慈善总会,于2002年10日经营口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的,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10年10月22日营口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营口市慈善总会章程》、《营口市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会议选举市政府原副市长姜广信同志任会长,选举常务副会长2人,副会长9人,常务理事49人,理事97人。市慈善总会下设为办公室、宣传部、项目部、联络部。
营口市慈善总会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社会上孤老、病残、贫灾等不幸的个人和弱势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行动为宗旨。慈善总会的主要救助项目有助学、助医、助老、助残、助孤、救灾等慈善救助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同时开展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全市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