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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 单位名称: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
  • 联系电话:0417-4832329
  • 法人代表:乔 琳
  • 电子邮箱:qyg@qzysg.com
  • 网站地址:http://www.qzysg.com
  • 传  真:0417-4832329
  • 邮政编码:115000

 营口市群众艺术馆是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活动中心、创作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做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开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

营口市群众艺术馆是国家设立的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副县级事业单位。  它始建于一九四八年,现馆舍建筑面积四千二百多平方米,地址位于营口市渤海大街西段四十六号。二00四年被国务院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现有人员编制三十八人,具有高级职称七人、中级职称十六人。馆内设有六部一室: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艺术培训部、创作编辑部、调研信息部、产业经营部、综合办公室。聚集了大量实力雄厚的文学艺术、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剧曲艺等各类专业人才。  营口市群众艺术馆是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活动中心、创作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做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开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  营口市群众艺术馆认真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积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世界先进文化成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腐朽文化为服务宗旨。  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环境,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发展繁荣我市的文化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曾连续多年获市直文化系统创优优胜单位,在市直文化系统历年的业务考核中均获优秀奖,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多次获优秀组织工作奖。一九九七年获省市艺术馆业务竞赛第一名;二00一年被省文化厅授予辽宁省社会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营口市精神文明单位。近年来,个人荣获国家级奖三十六项;省级奖五十二项;在国家级发表作品三十六项;省级发表作品四十一项。  营口市群众艺术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营口而努力工作。